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3年01月17日 关闭

(2023年1月16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代省长金湘军所作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今后五年工作总体安排和2023年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围绕建设“三区三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转型发展,持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行,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而团结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