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3年01月17日 关闭

(2023年1月16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军所作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锻造过硬法院队伍,着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