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2年01月24日 关闭

(2022年1月23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冯军所作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2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加强政治建设,深化司法改革,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