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26届山西人大新闻奖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9年06月13日 关闭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机构、各市人大常委会、中央驻晋有关新闻单位、省直有关新闻单位:

  为鼓励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创作出更多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群众喜闻乐见、具有可读性和感染力的新闻作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开展第26届山西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刊播期限:2018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
  2.下列新闻单位刊播的新闻作品有资格参评:国家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及上述新闻单位设立的新媒体;省内各级人大机关网站,有全国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的各级人大机关主办的刊物。
  (二)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设文字摄影作品、声像作品、网络及新媒体作品三类奖项,共评选优秀作品49件。包括特别奖4件、一等奖10件、二等奖15件、三等奖20件。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标准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原创作品,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有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好,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3.有与事实不符、新闻要素不全、事实性错误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奖。出现词序颠倒、成分缺失、病句、错别字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特别奖和一等奖。
  (二)参评项目及要求
  山西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设4类,共20个评选项目。
  1.文字作品参评项目(6项)
  消息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
  评论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有力。
  通讯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所作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1个系列报道应不少于3件作品。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追踪式”报道,1个连续报道应不少于3件作品。该评选项目不包括专栏、系列评论和系列文章,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要求题材重大,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
  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面设计讲究、新颖、有特色,便于阅读。作者指版面编辑和版式设计人员。
  新闻专栏报社刊发有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版块,每周刊发或更新不少于一次。要求有固定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相适应;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主创人员指栏目策划、采写和编辑等。
  2.声像作品参评项目(6项)
  消息定义和标准同文字作品类作品消息。
  评论定义和标准同文字作品类作品评论。
  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声音、画面)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感染力。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定义与标准要求同文字作品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主创人员指作品策划、采写和编辑等。
  现场直播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响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该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
  访谈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和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嘉宾与现场观众有互动内容的作品占优。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
  3.网络及新媒体作品参评项目(6项)
  消息首发的原创消息。
  通讯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通讯,包括新闻特写、新闻综述、新闻调查等。
  评论首发的原创评论,包括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短评、专家评论等,要求具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专题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迅即,交互性强、表现形式丰富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的完美统一。
  访谈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的2/3。该评选项目不含系列访谈。评选标准同声像作品访谈。
  新媒体在新媒体平台首发的作品,不限体裁、报道形式。参评作品要求原创,传播效果好,要有相关数据(阅读量、转发量等)。
  4.摄影作品参评项目(2项)
  摄影作品是指报纸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参评作品要求新闻性强,原创、首发、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转载、合成、多次曝光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作品不在报送之列。
  单幅运用单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
  组照运用一种或多种表现手法,由多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
  三、评选推荐办法
  (一)推荐办法
  1.参加全国人代会山西代表团报道、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会议及其他重要活动报道的新闻单位,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可按分配数额(附件2)组织推荐作品参评。
  2.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可推荐作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机构可推荐涉及本机构工作的作品。
  3.优秀摄影作品可在分配数额外推荐。
  (二)评选办法
  1.邀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央主要驻晋新闻单位、省直主要新闻单位、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等有关方面人员担任评委,组成评选委员会。
  2.将符合要求的参评作品编印成集,与评审表一并提前发放评委。
  3.召开评审会集中评选,现场评审、唱票、合分。
  4.评审结果提请评选委员会领导组审定后,在全省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发文予以表彰。
  四、作品报送要求及方式
  本次评选采用线下、网上相结合的报送方式,截止日期为6月20日。
  (一)报送原件及表格
  1.原件:报纸、摄影作品(冲洗成8寸照片)、光盘(mp3音频、AVI视频、多媒体专题类网络作品)。
  表格:推荐总表(附件3),推荐表(附件4),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注意事项:每张光盘只刻录1个作品,并注明推荐单位、作品标题、参评项目。报送的音视频光盘应为原版播出节目复制成的光盘。专题类网络作品应保存完整的多媒体信息。
  (二)网上填报
  1.报送准备:6月13日后,报送联络员并领取验证码,凭验证码登录“山西人大网”—“山西人大新闻奖”专区填报相关信息;
  2.填报内容:参评作品推荐表、参评作品文字部分Word格式、摄影作品JPEG格式(大小2M至4M)、网络作品链接地址等。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现场直播、专题、访谈还需报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
  (三)其他要求
  1.报送作品应与刊发时一致,不得为参评而重新修改、编辑、制作。
  2.署名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不得变更。
  (四)报送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19号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理论宣传处,邮编030073
  联系人及电话:郭强0351-455640113935120834
  赵琴13734030419
  五、奖励办法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发文表彰,并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成立第26届山西人大新闻奖评委会,负责对本次活动参评稿件进行评选。办公室设在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理论宣传处,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9年6月6日       

附1

第26届山西人大新闻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郭海刚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副组长:
汤俊权 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孙剑纲 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张  羽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贺德孝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成  员:
王  磊 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理论宣传处处长
潘新奇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书记
边华安 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副处长
李应忠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调研员
任  珊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处处长


附2数额分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