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时间:2022年03月30日 关闭



本网讯  3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清宇主持会议,副主任卫小春、岳普煜、李俊明、王纯、张志川出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61人,出席56人,符合法定人数。

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关于《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加快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是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作出相关决定,有利于巩固完善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的决策、协调和执行机制,有利于以法治方式保障五市优势互补、工作协同、政策联动、市场统一、资源共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支持和参与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

会议听取了关于《山西省中医药条例(草案)》的说明和研究意见的报告。山西是传统中医药文化大省和中药资源大省,在发展中医药方面具有不可多得的先天优势。为适应中医药强省新形势、健康山西建设新要求和群众卫生健康新期待,制定《山西省中医药条例》重要而紧迫。

会议听取了关于《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工会法,将我省工会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规规定,有必要对现行的实施办法予以修订。

会议听取了关于《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被提请任命人员作的供职发言,关于部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任免职务议案的说明,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副省长孙洪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