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
时间:2021年05月26日 关闭
   
  本网讯   5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迎光主持会议,副主任卫小春、岳普煜、李俊明、王纯出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61人,出席51人,符合法定人数。

  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关于《山西省康养产业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康养产业关乎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同时也是带动面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很显著的新业态和新经济增长点。条例草案针对我省康养产业发展突出问题,围绕康养产业发展目标,对本省重点支持促进康养产业发展方向及原则、政府支持促进康养产业发展的职责等作了明确规定。

  会议听取了关于《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和研究意见的报告。动物疫病防控是畜牧业产业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及时对条例进行修订,对于提高公共卫生安全水平、促进我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听取了关于《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规定(草案)》的说明和研究意见的报告。规定草案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政策要求,促进可降解塑料产业发展,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在“禁塑”适用范围、职责分工、鼓励支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是“小切口”地方立法的新实践。

  会议听取了关于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市市协同立法情况的报告。经省人大常委会研究,以沁河作为试点,晋城市、长治市、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市市协同立法。在省、市人大共同努力下,相关法规内容既协调统一又各具特色,实现同步审议、同步通过、同步实施,为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听取了关于《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条例(草案)》《山西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山西省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修改《山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废止《山西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副省长吴伟,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